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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選財務登記時間表

 

加州州長罷免選舉
2021年9月14日

選舉前第一次 
1/1/21 – 7/31/21
截止日期: 8/5/21

選舉前第二次*
8/1/21 – 8/28/21
截止日期: 9/2/21

晚期獻金
6/16/21 – 9/14/21
收到$1,000美元後二十四小時之內 

半年
8/29/21 – 12/31/21
截止日期: 1/31/22

任何聲明的有效期間從最後提交登記截止日期的次日起,或1月1日如果之前沒有提交聲明。 

*第二份選舉前聲明必須親自發送或保證隔夜送達。 所有其他類型的陳述(選舉前第一次及半年)可經由第一類信件郵寄。

 

2021

 

政府法規第§84200節要求當選官員、候選人和委員們依據第§82013條第[a]項,每年在不遲於2021年7月31日以截止日為2021年6月30日的期間提交半年度聲明。

該半年度聲明(460表或450表)應涵蓋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間,並應在2021年7月31日前提交給選舉事務處(或郵戳)。在下面尋查您目前的狀態以獲取更多信息。

注意:若您沒有競選委員會並是在任官員,您的申報期將涵蓋2021年,並需要您申報470表(2021整個日曆年)。

  1. 候選人或在任官員 – 表格460:(涵蓋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

公務員委員會和候選人控制的委員會,包括那些在任何選舉中落選的委員會,並且只有在他們沒有正式終止其競選委員會的情況下,無論他們是否收到任何捐款或支出,必須提交半年一次的競選聲明。

 

候選人或在任官員 – 表格470:(涵蓋2021日曆年)

此表格供沒有受控制的委員會、預計在日曆年內不會收到總計$2,000美元或以上的捐款,並且預計在日曆年內不會花費超過$2,000美元或以上的官員使用。

政府法規第§84200節規定所有月薪平均為$200美元或以上的民選官員必須提交半年一次的競選聲明;但是,本節中的一項規定允許那些沒有委員會並且預計在整個日曆年中不會收到超$2,000美元的捐款或支出不會超過$2,000美元的官員可將其提交義務減少到每年提交一次。

 

  1. 一般用途、投票、議案財務主管或初步成立的委員會表格460、450或425

無論他們在所聲明涵蓋的六個月期間是否收到任何捐款或有任何費用支出,都必須每半年提交半年度的競選聲明。收納委員會必須繼續提交競選聲明,直到所有活動停止並提交終止聲明。

 

如果聲明未在根據政府法規第§84200節規定的截止日期之前提交,您可能會受到民事和刑事處罰,以及根據政府法規第§91013節第[a][c]項的規定,按每天$10美元的比例交延遲提交罰款。

感謝您的協助並及時提交競選登記聲明。在2021年7月31日之前向橙縣選舉事務處提交一份您的競選聲明正本和一份副本。如果您需要其他表格或想要有關競選登記聲明要求的信息手冊,可從 www.fppc.ca.gov下載表格。如果您有任何疑問,請隨時致電(714) 567-7600至橙縣選舉事務處競選報告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