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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票交還常見問題

選票領取和交還法律有什麼改變?

之前,選民只能指定一位家庭成員或同住戶成員交還他們的郵寄選票。加州法律現在允許任何人交還另一名選民的郵寄選票,但條件是不允許交還另一名選民選票的人收取任何以交還選票數目計算的津貼。

 


津貼(基於選票數目)限制是否僅適用於個人?

法律禁止個人、團體或組織根據交還的選票數目向任何人提供津貼。

 


什麼是津貼?

「津貼」是指以任何形式的金錢、商品、服務、福利、承諾、工作機會,或以其他形式提供給他人以換取其他選民的郵寄選票。

 


如果我的郵寄選票是由以交還選票數目獲得津貼的人交還的,我的選票是否仍被計算?

不會,由有津貼的人交還的任何選票均不被計算。

 


由選民指定交還選票的人可以交還的郵寄選票數量是否有限制?

沒有,無限制。

 


選票信封是否需要填寫是由誰交還選票?

是的,選民必須在選票信封上填寫代替交還選票的人的姓名以及與選民的關係(如果有)。交還選票的個人必須在本節簽名。

 


代表選民交還選票的人可以郵寄選票嗎?

是的,代表選民交還選票的人可以郵寄選票。 [EC§3017(a)(2)],於2019年1月1日生效(AB306)。

 


如何確定我是否已登記獲取郵寄選票?

所有橙縣選民都會收到一份郵寄選票,選民可以在此造訪橙縣選務處的網站查看其通過郵寄選票的狀態。

 


在哪裡可以找到更多有關郵寄投票的信息?

選民可以在此造訪橙縣選務處的網站以了解更多有關郵寄投票的信息。